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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住“乡愁”,广州官让古村检察公益诉讼助力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黄埔自2020年以来,文化为积极应对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遗产忆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创设“文化遗产检察官”工
留住“乡愁”,广州官让古村检察公益诉讼助力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黄埔自2020年以来,文化为积极应对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遗产忆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问题,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创设“文化遗产检察官”工作制度,检察加强对辖区内历史文化遗产的传统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力度。6月1日,落留广东街坊点赞榜调研活动走进广州黄埔传统古村落,住记了解黄埔区检察院的乡愁文化遗产检察官如何破解城市更新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难题。近年来,广州官让古村黄埔区持续深化广东省“三旧”改造改革创新试点成果,黄埔全力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文化在实现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遗产忆和同时,如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历史文化名城的检察保护工作固本强基,使依法保护广州这座悠久的传统历史文化名城的途径更加丰富,保障更有实效?黄埔区检察院首创“文化遗产检察官”工作制度,并与相关职能部门探索出“检察监督+行政执法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新路径,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同步”的全程监督制度,在城市更新中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做到“修旧如旧,建新如故”,让独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嵌入城市肌理、融入文化语境,成为无法复制的地方韵味。据了解,黄埔区检察院的上述创新做法在2023年3月30日荣获广州法治建设创新二等奖。本期关注:黄埔区检察院创新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的法律监督职能,与文物、城乡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利用线索移送、职能协作、专业支持等协同联动机制,有效地破解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难题。案例简介:黄埔区检察院的文化遗产检察官针对由“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名村、传统村落”构成的“点线面”历史文化遗产体系展开保护,分别于2020年、2021年办理了督促保护广州市传统村落火村花厅坊行政公益诉讼案、广州市传统村落水西村行政公益诉讼案。群众评价:古建筑、古村落承载着许多人的记忆和感情,也是祖辈留下的历史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检察官”工作制度让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不到位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或者予以重视,共同推动相关行政机关、有关责任保护人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目的是传承延续文脉、留住乡愁记忆,让更多全国各地慕名而来的人们感受岭南文化的独特魅力。展开全文专家点评:“文化遗产检察官”具有积极的制度创新意义和显著的社会教育价值。传统古村落清代文物受影响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及时修复“对面那一片极具岭南风格的古建筑,现在每一栋都用脚手架加固和布网防护,房顶也加盖了铁皮,这样一来,周边施工时就不会影响到这些古建筑了。”2023年6月1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火村花坊厅附近的在建建设工地上,黄埔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文化遗产检察官李雨航边指着不远处错落有致的门楼、祠堂、书室、民居,带着南都记者重返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现场。广州市黄埔区火村花厅坊附近在建工地,历史建筑采取了加固保护屏障。黄埔区作为全国首个区级“三旧”改造改革创新试点区,自2020年6月就启动了66个重点旧村改造项目。黄埔区检察院同步创设了全省首个“文化遗产检察官”工作制度,并与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一支专业办案团队,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领域的检察监督办案力度。李雨航担任“文化遗产检察官”的第一个月,就在黄埔区检察院的“公益诉讼随手拍”小程序上收到了一条群众反映的线索。“有群众看到在火村花厅坊内,有个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的墙体出现破损,把图片上传到了线索平台。”文化遗产检察官初步核查后得知,黄埔区火村花厅坊属于广州北部典型“山-宅-祠-塘”梳式布局村落,于2014年被广州市政府公布为广州市传统古村落,至今也有600多年的历史。2014年《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经批准实施,规划公布了93处传统村落,火村花厅坊为其中之一。火村花厅坊的核心保护范围内共有秀南书室、澹乐钟公祠、兰所钟公祠等7处区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而火村花厅坊的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有论泉钟公祠1处区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文化遗产检察官依托联动协作机制,与区文广旅局、区规自局派出的文物保护专家、名城地区规划师、文物巡查人员前往现场开展实地调查。发现火村花厅内4处建于清代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出现不同程度破坏,文物本体因没有做好有效的防护措施,导致个别墙体受周边施工影响出现破损。另外,论泉钟公祠周边还弃置着一些瓦砾、建筑垃圾。为尽快让火村花厅坊恢复原来历史风貌,黄埔区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文化遗产检察官经深入调查和讨论研究后,于2020年7月至8月间先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协同履职,如及时清理弃置在火村花厅坊周边的建筑垃圾;责令涉案公司停止施工,并对保护范围内的文物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等等。2020年11月,文化遗产检察官进行回访核查,发现火村花厅坊传统古村落已得到相应保护,并启动了整体修缮工程计划。“始于古村,但不止古村。”如今的火村花厅坊就像岭南文化的缩影,让每一个来过这里的人,都能触摸到曾经的历史温度;让无处安放的古村落情怀,都能在这里找到答案。“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多部门合力协同保护古村古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能单靠检察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单打独斗,通过‘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可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文物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规划的专业化优势,形成部门合力。”文化遗产检察官介绍,依托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合作的工作机制,在督促保护火村花厅坊行政公益诉讼一案中,区文广旅局和区规自局向黄埔区检察院提供了火村花厅坊的相关书面材料,包括火村三旧改造项目分期实施方案、专家评估意见、现状情况摸查、近四年现场航拍对比图等,并指派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专业指导,为文化遗产检察官在实际办案中迅速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和问题症结,破除检察办案中遇到的专业知识壁垒。黄埔区检察院还与区文广旅局共同建立了“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更新同步”的全过程监督制度,对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全流程监督,充分保障和促进城市更新过程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协同。“区文广旅局成立了一个文化遗产监督保护工作站,每周都会派出专人对全区400多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巡查,通过航拍和实地调查等方式,文物巡查员能够了解到每处文物在短期内发生的细微变化。他们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向检察机关反馈相关线索,有助于茄子污视频下载及时介入文化遗产保护。”2021年10月,区文广旅局将日常巡查得到的线索移送至黄埔区检察院,文化遗产检察官得以第一时间掌握了广州市另一传统古村落水西村内原有古建筑受损的情况。水西村位于广州黄埔区长岭街辖区,是一座有着600多年历史的传统古村落。2014年,水西村凭借“一字街、耙齿巷”的岭南传统梳式格局,以及昆山祖祠、远亭家塾、辅而别墅等始建于明清时期的古建筑,被公布为广州市传统村落。文化遗产检察官现场调查发现,承接水西村城市更新项目的施工单位未经审批,擅自在传统村落保护规划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施工作业,导致3处不可移动文物的墙体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周边作为历史环境要素的古树也遭到一定影响。掌握实际情况后,黄埔区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沟通,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其全面履职,不仅令施工单位受到了应有的处罚,更顺利推动职能部门和保护责任人对受损文物开展修复和活化利用等工作。2022年,相关职能部门向社会公示了水西村的保护和发展规划,强调将恢复水西村的传统村落街巷格局与风貌,不仅完整保留村内6处核心保护建筑,还活化利用传统风貌建筑和其他传统建筑。目前,上述保护和发展规划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水西村内清代民居建筑因周边施工导致开裂的墙体已得到修复,整栋建筑也已采取保护加固措施。“文化遗产检察官不只是监督职能部门、保护责任人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更重要的是通过实地调研和沟通联系,为当下的历史文化遗产维护困境及时发声。同时,检察机关也会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让更多的检察普法声音飞入百姓寻常家。”村民:祖辈的文化遗产得到了有效保护据了解,自2018年以来,黄埔区检察院共受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线索163条、立案调查113件、发出检察建议44份和磋商函35份,行政机关采纳率为100%。黄埔区检察院通过“文化遗产检察官”工作制度,在区文广旅局、区规自局的协同支持下,关注并推动火村、萝峰坑村、水西村和文冲村等多个开展城市更新项目的传统古村落、不可移动文物群在推进旧村改造的同时,积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实现了用最小的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的社会效果。黄埔区“文化遗产检察官”与南都记者在水西村走访老建筑保护现场。“我小时候经常和朋友在附近的萝峰村玩耍,对那边的一些古建筑有着深厚的感情,但是现在有些文物保存很差,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及时得到修缮。”萝岗街居民陈家雪非常关注黄埔区检察院的文化遗产检察官,她认为这项制度推动相关单位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出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和整改。“看着这些老建筑保护得越来越好,自己内心也是很开心的。”陆炽权是文冲村村民,他认为检察机关在文物保护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监督作用,为村民保护好祖辈留下的文化遗产。“文冲村拥有多处不可移动文物,茄子污视频下载家族的祠堂大部分都已被列为文物保护单位,比如陆氏大宗祠。这几年通过文化遗产检察官的介入,文冲村的古建筑都得到了有效的保护。现在每逢节假日,全国各地游客慕名来这里参观,他们在这里切身感受到了岭南文化的魅力。”专家点评:“文化遗产检察官”是积极的制度创新城市规划专家、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王世福表示,“文化遗产检察官”具有积极的制度创新意义和显著的社会教育价值。制度创新方面,通过引入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性力量来代表历史文化遗产的公共利益,完善了长期以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权益主体角色缺位困境,对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划出了具有法律意义的警示标尺,既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更明确了历史文化遗产作为稀缺公共财产的法律属性。一旦历史文化遗产被破坏,其触犯的不仅仅是遗产的物质性经济价值,而是文化的社会性精神价值,其惩罚的深刻性也将超过一般的经济补偿。社会教育方面,历史文化遗产体系的保存、保护、传承、活化工作不仅仅是行政职能部门、业主或建设单位的职责,更是全体人民共同拥有的社会文化资源守护意识和文化自信教育价值的体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城市更新过程中的文化传承目标保驾护航,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写/摄影:南都记者王瑜玲魏志鑫